| 督察管理科职能:
负责政务服务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的制定和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审查集中受理、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组织、协调各部门(单位)编印办事指南并对外公开;组织、协调、指导、监督、管理各部门(单位)进驻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受理、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的全程运转情况;协助相关部门监督行政审批项目和公共服务项目的收费执行情况,会同执收部门审查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减免的申请,转报市政府审批;负责对涉及两个及两个以上部门行政审批项目联合审批的组织协调和对审批项目运转情况的协调、督查;负责会同市监察局驻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处受理并办理服务对象的咨询、投诉,并进行行政效能监督和廉洁行政监督;检查、督促办理许可、审批、管理、收费事项,按规定办结;负责对区县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业务指导、检查、督促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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